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,注册商标成功之后,企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适用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。2商标被撤三然而在2017年2月8日,老城堡集团服务有限公司针对铁科院的第35类“CRH”...
2021-04-21